百度的恶、海口的拆迁与贾康的房地产税"暴力逻辑”
2016/5/2 房地产决策参考
今年的“五一”,第一天属于海口秀英区琼华村暴力拆迁和行动总指挥、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黄鸿儒。第二天属于受害者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魏则西和凶手百度、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
“五一”当天,联合国微信公众号发表了一篇《向强拆说不!》的文章,意味深长。在标题下,以醒目的大号黑体字写道:
联合国宣布强拆为严重侵犯人权行为,并请各政府尽最大的可能加以根除。
文章称:
每年至少1000万人被强拆,这一数字大大超过因国内流离失所、种族清洗、难民潮或胁迫人口移徙等其他现象造成的离开原籍地区的巨大人数。
当人们被暴力、推土机和恫吓强迫逐出时,同样得到广泛承认的人身安全权实际上已没有多少意义。直接的政府骚扰、逮捕乃至杀害反对强拆的社区领袖是普遍现象,是对生命权、言论自由和根据自己的选择加入组织的权利的侵犯。在大多数情况中,获得信息和民众参与的重要权利也被剥夺。
最后,文章呼吁:
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必须作出新的承诺,最终废除强拆做法,这一点是不容质疑的。如果必要的倡议不能变成现实,全世界数以百万计的人们将继续被剥夺在和平与尊严中享有居住之地的基本人权。
联合国微信公众号,在文章中并没有提,或者都懒得提,发生在海口秀英区的最新暴力强拆事件,或是因为日益疲软无力的联合国面对的是一个越来越强悍的对象而有所忌惮,或是因为类似的事情在这里实在太多太暴力了,不忍卒观。
从2009年成都唐福珍在自家天台“自焚”、2010年9月江西抚州宜黄拆迁自焚事件、2010年10月复旦博士孟建伟的父亲孟福贵因遭遇暴力拆迁被害,到今天海口秀英区琼华村暴力拆迁事件,这些年来,暴力拆迁事件可谓层出不穷。
原因不用多讲,暴力是为了暴利!
天朝的德国祖师爷早就说过了,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铤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藐视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那么资本家们便会践踏世间的一切。
只是祖师爷大概没有料到,今天使用“暴力”追逐暴利的人的身份,不叫“资本家”。一个行动总指挥是区政府区长,一个是互联网时代的财富领袖李彦宏。
也许有人会反问,李彦宏也算“暴力”?
当然了。谷歌退出之后,百度事实上成了天朝人民搜索的主要入口,却罔顾法律和道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莆田系勾结,做起了最伤天害理、谋财害命的勾当。逝者魏则西不仅付出了天价的医疗费用,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无疑是另外一种活生生的“暴力”。
秀英区琼华村的“暴力”的和百度的“暴力”根源完全一致,同样是因为滥用垄断地位。
香港大学经济学教授许成钢著文认为,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国家对土地拥有最终的控制权,这给了各级政府不受束缚的巨大的侵犯公民利益的权力,是造成社会经济根本问题的根源。
许一语中的:“当公民的土地产权没有保障、随时可能被剥夺的时候,其他所有私有产权的保护都可能形同虚设。当个人没有土地产权的时候,个人其他所有产权方面的保护也会形同虚设。”
中国现行法律规定,一切农用土地转换为非农用土地的时候,必须先国有化。许成钢认为,这就为许多地方政府剥夺农民土地的劣行提供了法律和制度的支持。虽然,在国家相应的法律中,有关于征地时补偿农民的条文,但是,法律关于土地产权的规定已经设定了前提,即只要作为土地所有者的政府决定征地,所有不愿出让土地的农民的意愿已经被剥夺,补偿是强加给农民的。
对城市公民,情景亦为相同。中国现行法律规定,一切城市土地均为国家所有。这为地方政府强制拆迁奠定了法律基础。
国家对土地的垄断权会带来哪些恶果?许认为,会带来五大恶果:
一、政府可以“依法”剥夺农民和市民对土地的权利。最常见的表现方式是强制拆迁。最近这些年,恶性社会问题大都涉及强制拆迁。
二、导致社会、经济的严重不平等。原因非常简单,因为政府有法律的依据来剥夺农民和市民的时候,就会挤压他们的利益。当有人在剥夺过程中致富的时候,就有人由于利益被严重挤压,变得更加贫穷。
三、严重扭曲土地市场,土地的严重供给不足是造成城市房价飞涨的基本因素之一。地方政府利用对土地的垄断权试图最大化其收入。利用对土地的垄断权,政府可以无约束地推行错误政策,全面限制土地供给。
四、造成高房价,不仅严重阻碍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而且是导致内需不足及城市劳动力短缺的基本原因。
五、腐败温床。国家对土地的垄断权不仅给了官僚很大的机会在土地交易中贪污腐败,而且给了他们以国家的名义侵吞公民权益的法律保护伞。与土地相关的腐败是中国最大的腐败之一,这是影响中国社会稳定的基本因素。
除了海口秀英区和百度的“暴力”,今天,我又目睹了第三种“暴力”——死乞白脸的“逻辑暴力”。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在某报发表了一篇文章——《对房地产税五个正面效应的看法》。
文章列举了房地产税的五大正面效应。其余几大我就懒得提了,其中最“神”的两大正面效应是:为了降低整个社会的税收痛苦,一定要提高直接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征收房地产税,可以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公共资源配置的决策权,培养国民素质。
贾说:
中国现在应该讲,总体社会结构还是金字塔型的,中低收入阶层占很大比例。他们一旦知道自己吃的馒头里有税,过中秋节买的 月饼里也有税,他们会很愤怒。(点评:他们一旦知道自己住的房子还要交房地产税,他们会很高兴?)
中国经济社会转轨到中等收入阶段,不提高直接税比重,整个社会矛盾凸显会带来更大的压力。
可认定为直接税、跟社会成员相关的,一是个人所得税,另一个是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改革困难重重,它的操作空间怎样进一步打开,还要特别的条件配合。 剩下唯一可操作的,在这轮全面改革中排得比较靠前的,就是房地产税。如果连这个事情都不能在全面改革部署中按照中央时间表在2016年与基本的财税改革配套事项同步,我对整个改革的评价不会太高。(点评:改革事关贾所长的“评价”,敢不收?)
在贾的逻辑里,现在买房的人都是“先富起来的阶层”和“高收入阶层”,交房地产税是在帮助中低收入减少税负。如果果真是这样的,笔者倒也没什么话说,可是实际情形是,中国的平均税负已经很高了,如果再征收高额的房地产税,很可能将成为压垮这些所谓的“先富起来的阶层”和“高收入阶层”的最后一根稻草,直接将中国拖入贾口口声声要避免的“中等收入陷阱”。其次,不是言犹在耳吗?让农民工也参与到去库存的大军中,农民工难道也成了“先富起来的阶层”和“高收入阶层”?
其次,买房的人交税了,买不起房的人税负就降低了?在哪个地方,我还不知道呢,竟有这么好的事情?
至于交房地产税可以培养国民素质,所长“大作”的“神逻辑”是这样的:
房地产税立法——引导理性讨论,培养国民素质——交房地产税——大家更高程度关注——充分知情权——财政提高透明度,地方政府说清规则——人民群众实现“当家作主”的决策权。
所长具体是这么论述的:
十八届三中全会已明确要求加快房地产税立法。立法是大框架,它是充分透明的。一旦进入人大立法程序,一定会征求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而且我估计征求意见数量一定会创造新的 纪录,一定会有各种不同意见激烈碰撞和争执。引导理性讨论,就是在培养国民素质、提高文明程度过程中,大家“走向共和”、讲道理、寻求最大公约数。
如有了在基层开征的这个税,社区和地方辖区公共服务的提供,天然地就会引起大家更高程度的关注,天然地要求每个年度对这个税怎么征?钱怎么来?用到哪里去?老百姓要有充分的知情权。这也意味着整个财政改革的要求是提高透明度。透明度提高了,后边跟着的制度发展逻辑就是公众必然要有质询权、建议权、监督权。在这一套制度安排越来越有水平的情况下,就实现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公共资源配置的决策权。
文章最后,畅想到房地产税得以征收,仿佛所长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可以设想,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房地产税会产生很好的示范效应。一旦这个税运行,老百姓都关注,地方政府层面必须说清楚这个税总体的规则,在每一年度辖区与之相关的所有细节。
税率确定以后,通行情况是在网上具体披露,收税后,给纳税人一个清晰的通知:“感谢您在本年度为我们这个辖 区贡献了多少财产税?您贡献的税收里边百分之多少(小数点后边都有)用于我们当年辖区内的教育;多少用于绿化;多少用于道路桥梁建设……”
按照所长的逻辑,所有交了房地产税的筒子们,因为得到了上述“一个清晰的通知”,特别是看到自己贡献的税收百分比连“小数点后边都有”,脸上也必定会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吧?
这样的逻辑如何?“很傻很天真,很谎很暴力”不?
一个退休老干部,不去体察民情民瘼民意,多年来如一日、一根筋儿地为征收房地产税而喋喋不休,退休了瞅着征收还八字没一撇,遂继续软磨硬泡,强词夺理,大有不征收誓不罢休之势,拼凑出些苍白无力、浑身“暴力逻辑”的雄文,我也是实在无话可说,真服了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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